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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教育部《关于遴选2023/2024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》的通知
2023-05-18 13:49  

   日前,教育部港澳台办印发《关于遴选2023/2024学年澳门特区政府内地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》(教港澳台办〔2023〕7号)。按照市教委要求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   一、资助名额

   我市遴选1名候选人修读澳门有关高校硕士研究生课程(学习期限为2-3年)。

   二、资助内容

   获资助学生在澳门学习期间的奖学金(包括学费、住宿费和生活津贴)由澳门教育基金提供。其中,学费和住宿费直接支付至学生就读高校;生活津贴向学生发放。2023/2024 学年的生活津贴为48000 澳门元,其后学年的生活津贴发放金额将根据澳门教育基金的决议作出调整。

   三、遴选具体安排

   (一)申请条件

   申请人须为在我市高校就读的内地本科应届毕业生,并获得当年研究生推免资格,无违法违纪记录,品学兼优、身心健康,符合拟报读澳门高校规定的申请条件。澳门大学、澳门理工大学、澳门旅游学院、澳门城市大学、澳门科技大学等澳门高校的专业设置及申请条件见《课程资料及相关要求》(附件1)

   (二)申请材料

   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供以下申请材料:

   1.《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申请表》(附件2)(经所在学院盖章);

   2.身份证复印件;

   3.本科阶段成绩单(经所在学院盖章);

   4.英语考试成绩单(大学英语考试、英语专业考试、托福、雅思)。

   (三)遴选程序

   在学生申请、学校推荐的基础上,市教委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遴选符合条件的内地优秀学生,进行思想政治审核,并以公函形式出具遴选结果。

   (四)申请时间

   申请材料请于2023年5月19日17:30前报送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。

   四、评审录取

   澳门高校将会同澳门教育基金根据申请条件确定录取名单。录取结果预计于2023年7月通知市教委。澳门高校将通知本校录取学生开学报到事宜。学生自行办理赴澳门手续。

  五、联系方式

   办公地点:A座406

   联系人:叶老师

   联系电话:88186165


附件【附件1+课程资料及相关要求.xlsx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2+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申请表.doc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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